当境外人员盯上
国内高新企业商业秘密
6月24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平(化名)、孙天(化名)为境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案终于落下帷幕,一审判决生效。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国际商战——咨询公司究竟如何窃取国内新能源领域高科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并非法卖给境外组织获利?
新能源技术引来境外窥探
2022年8月,上海市一家企业咨询管理公司的老板孙天接到了一起神秘的委托:外籍人士K(化名)委托他有偿提供A公司新能源电池研发和未来产业布局等相关信息。
外国人为什么索要国内高科技企业的经营信息?孙天内心不是没有顾虑。案发后,他交代说:“我国新能源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国内同行甚至境外商业情报机构都想刺探竞争对手的商业情报。我多年从事商业情报咨询分析工作,除了通过公开信息搜集以外,还会以数据购买、专家访谈等方式获取商业信息。专家访谈是优化报告、提升报告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获取相关行业信息的重要渠道,但这种方式也极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
办案检察官,鄞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敏告诉记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基础研究项目。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A公司正是一家在这个行业有着重要地位的高科技企业。
尽管犹豫了一下,但本着“有钱为什么不赚”“又不是技术秘密”“商业咨询就是这样的”等打法律擦边球的想法,孙天还是接下了这单生意,并开始四处联络收集相关商业信息,以便完成商业咨询报告。
沉浸在“生意”里的孙天想不到,正是这单“境外委托”酿成了大祸。
以“专家咨询”为名
向前员工贿买商业秘密
接受委托后,孙天利用自己长期从事汽车行业商业咨询积攒的人脉,找到了罗平(化名)。罗平是A公司的前员工,后离开A公司创业,成立了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公司。
双方一拍即合,罗平以“专家咨询”为名找到了相关公司员工刺探、收买A公司的信息,制作完成三份文件并提供给孙天。孙天随即转发给K。
生意轻松完成,孙天很快收到K支付的1.73万美元(根据汇率折算约118904元人民币),并转手支付给罗平7万元人民币。
2023年三四月,K找到罗平,提出同样的委托。这一次,罗平决定单干。他通过刺探、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A公司新能源电池相关信息并制作成文件发送给K,又一次收到了10万元人民币的所谓咨询费。
“我非常后悔,作为被害单位的离职员工,我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企业造成的伤害。我后悔没有尽早做好商业秘密的防范措施,没有对境外组织和个人刺探我国商业秘密的行为保持警觉,更没有想到被境外人员利用给国家经济安全造成的损害。”案发后,罗平悔不当初。
案发后经鉴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向K非法提供的文件中包含的A公司相关信息系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具备“非公知性”和“同一性”。这些信息系A公司自主研发、经营积累形成,能为公司带来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并采取相关保密措施,构成商业秘密。
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2023年6月,宁波市公安局在侦办另外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得到案件线索,并顺藤摸瓜找到了孙天,进而找到罗平。同年8月,孙天、罗平被批准逮捕;同年11月,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起涉外案件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浙江省检察院在指定鄞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同时,将案件情况层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
据了解,“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是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增罪名,从而将传统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七个罪名扩展至八个。然而,由于犯罪行为隐匿性高、商业秘密鉴定难、罪名认定难等因素,此类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比较少见,办理难度较大。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
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优势
2024年4月23日,鄞州区检察院以孙天、罗平涉嫌为境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A公司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3月19日,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向浙江省检察院、宁波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充分发挥上下级检察机关集中履职、一体履职的制度优势。
为了高质效办好这起案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优势。鄞州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多次就境外因素的认定、商业秘密的秘点范围、被告人的主观明知等问题请示汇报,上级检察机关全程跟踪指导办案。
鄞州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及调查核实工作,前往A公司实地调查,补充提取重要证人证言,精准认定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同时,为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鄞州区检察院打出权利保障组合拳,为双方赔偿和解搭建沟通平台,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被告人积极赔偿,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解协议,帮助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
在办案过程中,为防止商业秘密二次泄密,检察机关严格把握阅卷人员范围,通过与辩护人签署《保密承诺书》方式,再次明确涉密范围和保密义务,认真听取权利人的合理诉求,在认罪认罚过程中,要求侵权人彻底删除其电子设备中含有的权利人公司的商业信息。
5月10日,专案组成员于开庭前组织案件讨论,针对争议焦点精心准备出庭预案。
“我们许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在从业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最终酿成大祸。”
“我自愿认罪认罚,也对被害单位致歉。”
…………
孙天、罗平在庭审中都表示了自愿认罪认罚,深刻忏悔,对被侵权企业真诚致歉,并且与A公司达成了民事赔偿和解协议。
6月13日,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精准指控犯罪,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6月13日,鄞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名被告人均构成为境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采纳鄞州区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罗平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孙天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案件虽然已审结,但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办案检察官认为,我国商业咨询行业起步较晚,相关制度规范还不完善,商业咨询领域易发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从业人员在利益诱惑下,容易为境外势力所驱使,从而触犯职业道德甚至违反法律法规。检察官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协会应当加强咨询行业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咨询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从业机构及人员设立行业禁令。与此同时,企业也应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特别是高新技术类企业要建立完善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内控机制。
浙江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检察官吴俊洁认为,该案中境外人员通过咨询公司向中国高新技术领域重点企业的前员工刺探重要经营信息,不仅严重危害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也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该案的成功办理,打击了针对中国重点产业高新企业的商业间谍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助力维护企业国际竞争力。”吴俊洁说。
(作者:张羽 汪俏蓉 汪莹)